拍卖会公告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所有的一批铝土原矿石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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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8-11 09:52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所有的一批铝土原矿石(1500.71吨)拍卖公告



受委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现对砚山县自然资源局所有的一批铝土原矿石进行公开拍卖,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拍卖方式公开征集买受人,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基本情况:

标的物为:铝土原矿石一批(评估报告显示:品位49.04%-52.84%,平均50.83%;A/S为5.84~ 8.02,平均A/S为6.99),数量:1500.71吨,起拍价:585000.00元,保证金:1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标的物状况请以实物为准。

二、竞买资格条件:竞价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合法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

报名费:200.00元/标的。(报名费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

四、报名登记手续:请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清晰有效的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后点击报名(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

五、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25日,有意竞买者请与我司联系咨询具体看货时间。

六、标的展示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砚山南连接线与环城中线交叉口。

七、保证金:竞价申请人须在2025年8月25日下午17:00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向我司缴纳保证金:100000.00元整。否则不得参加拍卖。未成交的竞价申请人的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若成交人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则没收成交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保证金账号如下,个人竞买人缴纳保证金请联系拍卖公司工作人员。

公司竞买人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文山州劲达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文运支行

账号:2506061009022301637

八、网络拍卖时间:2025年8月26日上午9:00至11:00时止(除延长时间外);

九、拍卖方式:

(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十、应委托方要求,竞买成功方需在2025年9月26日前将所有物资运走,不得存放于砚山县管辖范围,并清理干净场地,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请意向竞买人知悉。

特别说明:凡参加报名的竞价人必须实地勘察标的物,未看样者谢绝参拍,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委托方及拍卖人均不承担数量,质量等瑕疵担保责任,实际数量以看样为准,成交后委托方不再进行过磅,请意向竞买人知悉。

00001.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向我公司支付成交价0.8%的佣金,以及向中拍平台支付0.15%的软件使用费。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887670869


文山州劲达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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