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报业尚都商务楼F04、F05、108号
商铺竞租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3日10:00-11:0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举行网络竞租会,对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新闻路331号报业尚都商务楼F04、F05、108号商铺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清单
标的号 | 名称 | 建筑面积 (㎡) | 起租价 (元/㎡·月) | 竞租保证金 (万元) | 交付日期 | 业态规划 | 租期 | 租金支付方式 | 其他费用及情况 |
标的一 | 报业尚都商务楼F04号商铺 | 76.38 | 57 | 2 | 按租赁合同约定 | 合法合规
| 5年 | 整年租金一次性转账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 1.水费、电费:按国家商业用水、用电标准缴纳; 2.物业费: 2.50 元/㎡/月; 3.二次垃圾转运费:1.00元/㎡/月; 4. 二次加压及水池清洗费:13元/户/月; 5.装修期:1个月。 |
标的二 | 报业尚都商务楼F05号商铺 | 105.2 | 57 | 2 | 按租赁合同约定 | 合法合规
| 5年 | 整年租金一次性转账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
标的三 | 报业尚都商务楼108号商铺 | 103.23 | 73 | 2 | 按租赁合同约定 | 合法合规
| 5年 | 整年租金一次性转账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
二、竞租时间
2025年11月13日10:00-11:00时(延时除外)。
三、竞租地点
中拍平台(电脑客户端:https://paimai.caa123.org.cn/,手机客户端:中拍平台APP,软件商城搜索并下载“中拍平台”)。
注:网络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3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四、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5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17:00前(节假日休),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昆明市五华区新闻路331号)。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16:30止,请竞租人登录“中拍平台”在网上报名。
六、报名条件
凡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按公告要求提交相应资料及交纳保证金后参与本次竞租。
七、报名方式
1.单位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竞租人须提交以下文件:
(1)竞租人(单位)提供,本项目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公开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租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竞租人(单位)提供,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意向承租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竞租人(单位和自然人)在本项目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租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八、竞租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账户
户名: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小康大道支行;
账号:871902449710602。
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6:30,逾期则不再受理。保证金须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账(不可现金汇款),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付款人须与竞价者的名称一致,若单位进账须从基本账户转入。竞租成交后,竞得人须按照规定比例向我公司支付佣金(详询我公司),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公司支付佣金的,我公司可在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比例的佣金,同时,如因竞得人出现未在规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造成违约的,扣除佣金剩余部分的款项,不予退还。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完毕所竞得标的物的成交价款(1年租金总和)、佣金(详询我公司)及《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后,根据委托方及我公司安排,办理完毕标的物交割手续,我公司确认无误后原路退还(不计息);其他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息)。
九、特别说明
1.本次竞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租,委托方及本公司对竞租标的物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面积、质量、品质、成新度及其他缺陷)不承担担保责任。意向承租人应在竞租前亲临标的现场认真勘验,凡报名竞租的意向承租人均视为对竞租标的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自愿承担相应责任,不查看标的物而参加竞租的同样视为对标的物的认可,成交后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退款或其他索赔,请各意向承租人谨慎参与竞租。
2.本次标的物竞租成功后,竞得人(承租人)须在成交当日内向我公司支付佣金,并于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支付成交价款(我公司账户信息,户名: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小康大道支行,账号:871902449710602)。竞得人(承租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成交价款1.5‰的平台软件服务费。
3.标的的基本情况和《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可与我公司联系查阅,凡是参加竞租的意向承租人均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及《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房屋租赁合同》的最终内容以委托方和竞得人(承租人)商定的为准。
4.竞租成交后,在收到成交价款7个工作日内接委托方通知,委托方与竞得人(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结清首期租金及其他约定费用后交割标的物。其中,竞租标的三报业尚都商务楼108号商铺因现租赁合同还未到期,清场时间至2026年1月3日,竞得人须自2026年1月4日起7个工作日内接委托方通知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结清所有费用后交割标的物。
5.竞得人(承租人)禁止从事高污染、高噪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污染环境、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未经委托方同意的其他项目或者竞得人(承租人)《营业执照》载明范围以外的产品,如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委托方及相关管理部门有要求禁止经营的,竞得人(承租人)须服从相关管理。
6.竞得人(承租人)负责经营场所范围内的投资装修、设施设备及装修的日常维护修理,装修或修缮方案须先行交委托方审核同意后方能实施。竞得人(承租人)应当加强对出租标的物管理,不得进行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的装修,并加强安全管理,出租期间的一切安全问题由竞得人(承租人)负责。
7.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我公司发布的《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
十、违约责任
竞得人在参与竞价的过程中违约,视以下情形承担违约责任:
1.竞租成交后未按时支付佣金的,视为违约。
2.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不认可其出价、放弃承租租赁资产的,逾期支付成交价全款、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成交文件的,视为违约。
3.违约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组织人)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可再次举行竞租会,再次竞租的价款低于原竞租价款的,违约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第一次竞租中应当支付给拍卖人的全部佣金(或服务费)。违约竞得人还须承担拍卖人为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等全部追诉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3619368(办公室)、
李先生18087324370、
赵先生18087324275。
公司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巫家坝龙湖时代金融中心A座2009号。
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