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会公告

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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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11-07 09:28

拍卖公告


受砚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本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1日10时至2025年11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网址: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砚山县江那镇书院街31号(原教育局)。 起拍价:5100000元,保证金:26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拍卖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所在层数
建成年月
建筑面积
权利性质及用途
1
云(2024)砚山县不动产权第 0010398 号


砚山县江那镇书院街31号(原教育局)
混合结构
1-4层
2012年1月1日
2931.43㎡
划拨/自建房
机关团体/办公

备注:政府已批复同意权利性质及用途变更为出让/自建房,城镇居住用地/住宅。成交后,买受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卖方协助办理权利性质及用途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公告期间竞买人可以联系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157-1060,王先生:13108802040)咨询关于本次拍卖标的物相关情况及预约现场看样等工作。

三、标的物展示地点

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书院街31号。

四、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

竞价标的物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公拍网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拍卖人或委托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竞买人条件

1、一般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此次拍卖为实名拍卖,过户信息只能登记竞买人账号所绑定的身份证信息,竞价成功后,无法修改竞买人信息。如参与竞买人未在公拍网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办理委托手续(办理请电话咨询客服专线:400-157-1060,王先生:13108802040);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通知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特殊竞买人条件: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有特别限制的。竞买人务必向相关登记管理部门了解咨询,如因条件不符,导致竞买人竞得标的物不能交付的,责任自负。

六、参与竞买的方式

1、意向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注册,并于开拍前通过线下向委托方指定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完成保证金后请务必于开拍前联系客服进行竞买资格录入(参拍保证金缴纳咨询客服专线:400-157-1060;王先生:13108802040。保证金线下缴纳,付款时备注“砚山县江那镇书院街31号保证金”),未按要求时间缴纳保证金、缴纳未联系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导致意向竞买人无法参拍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意向竞买人完成保证金缴纳流程后,登录公拍网(网址:www.gpai.net)使用公拍网账户进行报名和参与竞买。本次拍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线上进行,竞买人须在线上报名、竞价参拍。

七、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活动为网络拍卖。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2、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八、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时,须在开拍前通过线下支付向委托方指定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2、保证金委托方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名:砚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账号:860031010000030886

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砚山支行

备   注:付款时备注“砚山县江那镇书院街31号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完成及时告知客服专线:400-157-1060;王先生:13108802040。

3、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款项(拍卖款项、拍卖佣金、平台技术服务费)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司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如竞买人竞拍成功后悔拍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全流程网拍辅助服务费用、平台技术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余款归委托方所有。

4、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会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未成交竞买人原账户(未成交的竞买人在拍卖结束后可联系客服专线:400-157-1060;王先生:13108802040咨询保证金退还情况)。

5、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平台技术服务费(如有)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委托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物资产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拍卖人有权没收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①、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②、竞买人未按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

③、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物资产交割的。

九、拍卖成交款、佣金、税费及其他费用支付

1、拍卖成交款:拍卖成交后,剩余成交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须在成交后14日内通过线下支付至指定账户(开户名:砚山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账号:860031010000030886 ,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砚山支行 ,备注:付款时备注“砚山县江那镇书院街31号尾款”,方便及时查询款项是否到账);逾期支付视为悔拍,扣除保证金,不做标的物交接。

2、拍卖佣金: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向拍卖人指定账户(开户名:昆明网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3405988661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东风支行,备注:砚山县江那镇书院街31号拍卖佣金)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的计算方式为标的物最终成交价的百分之零点零九八(即0.098%)收取。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且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以竞买人报名登记为准),不开具成交款发票。

3、技术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内另行向网拍平台(公拍网)足额缴清技术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为该标的物最终成交价的0.15%,技术服务费在拍卖平台订单线上支付。

4、税费及其他费用: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由买受方承担(本次项目标的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预估测算为172万元,该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金额为测算结果,具体以最终申报办理为准);因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所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所得税等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法律主体各自承担;本次拍卖涉及的其他费用(买受人须自行向相关单位了解拍卖标的前后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讯、土地使用费等欠费情况,前述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缴纳)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款项(拍卖款、拍卖佣金、平台技术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内联系本司,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我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拓东路20号云上数字产业园5楼A0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材料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标的物的移交。本公司协助委托人将拍卖成交的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由本公司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买受人在收到本司移交的相关过户材料后七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完成缴纳税费等过户手续。

十一、瑕疵特别提示及告知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要求,进行实地踏勘看样、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现场情况,自行调查标的物的相关权属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竞拍成交后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会被违约罚没扣划并产生其他追缴违约相关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涉及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处置,标的物原状存在瑕疵的,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及任何形式担保保证。

3、若存在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妥善处理,因历史遗留问题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另行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及委托人无关。

4、本次拍卖标的物是否具备开发使用权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拍卖成交后,如须退让的相关政府行政规划红线,退让距离及该土地使用规划条件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落实。

5、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费、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应补地价、罚款、滞纳金以及地上建筑物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过程中税费及其他费用: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由买受方承担(本次项目标的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预估测算为172万元,该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金额为测算结果,具体以最终申报办理为准);因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所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所得税等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法律主体各自承担;本次拍卖涉及的其他费用(买受人须自行向相关单位了解拍卖标的前后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讯、土地使用费等欠费情况,前述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缴纳)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无国家规定承担主体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实际征收标准以拍卖成交当日国家规定的税率为准。先前所欠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等,附属设施可能涉及的费用,可能存在的违法罚款等在内的潜在的一切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因转移登记需重新测绘的,测绘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欠费问题,须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调查落实,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公司及委托方对欠费问题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7、竞买人须于开拍前到相关主管部门自行了解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流程及涉及的一切费用。拍卖成交后,拍卖机构协助竞买人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毕时间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作出任何书面承诺。

8、拍卖人在拍卖前已对标的物进行了充分展示介绍,并将其掌握的拍卖标的物现状,包括数量、品质、瑕疵、购买风险等内容向意向竞买人进行了告知;意向竞买人如对拍卖人告知内容或标的物本身有疑问的,应于缴纳保证金前向拍卖人进行核实,否则一旦缴纳保证金则视为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相关内容,愿意接受一切现状及结果,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9、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标的物实物为准。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本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瑕疵或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有意向者需自行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本公司与委托人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1、竞买人须具备足额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自愿承担购买拍卖标的物所带来的已知及未知的风险。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咨询客服热线:400-157-1060;王先生13108802040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拓东路20号云上数字产业园5楼A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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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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