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印象商业街区商铺、万兴花园写字楼、中洲阳光公寓
公开招租公告
受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7月25日10:00-11:0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络竞价平台)对云南省昆明市万兴印象商业街区商铺(位于宝海路26号)、万兴花园写字楼(位于关兴路194号)进行网络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 起租价 (元/㎡/月) | 保证金 (元) | 加价幅度 (元/㎡/月) | 业态规划 | 拟出租期限 |
标的1 | 万兴印象商业区3-1-1底商 | 36.69 | 65.00 | 4769.7 | 1.00 | 除有烟餐饮、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2 | 万兴印象商业区3-1-2底商 | 93.01 | 75.00 | 13951.5 | 1.00 | 除有烟餐饮、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3 | 万兴印象商业区3-1-3底商 | 99.61 | 75.00 | 14941.5 | 1.00 | 除有烟餐饮、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4 | 万兴印象商业区3-1-5底商 | 93.01 | 75.00 | 13951.5 | 1.00 | 除有烟餐饮、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5 | 万兴印象商业区3-1-6底商 | 99.61 | 75.00 | 14941.5 | 1.00 | 除有烟餐饮、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6 | 万兴印象商业区3-1-7底商 | 79.73 | 75.00 | 11959.5 | 1.00 | 除有烟餐饮、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7 | 万兴印象商业区3-1-8底商 | 141.93 | 75.00 | 21289.5 | 1.00 | 除有烟餐饮、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8 | 万兴印象商业区3-2-1底商 | 164.43 | 20.00 | 6577.2 | 1.00 | 除餐饮、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9 | 万兴印象商业区3-2-3底商 | 117.10 | 25.00 | 5855 | 1.00 | 除餐饮、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10 | 万兴印象商业区4-1-1底商 | 95.4 | 75.00 | 14310 | 1.00 | 除有烟餐饮、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11 | 万兴印象商业区4-2-8 | 168.93 | 26.00 | 8784.36 | 1.00 | 除餐饮、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12 | 万兴印象商业区C-1-16 | 31.65 | 70.00 | 4431 | 1.00 | 除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13 | 万兴印象商业区C-1-17 | 32.46 | 70.00 | 4544.4 | 1.00 | 除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14 | 万兴印象商业区C-1-18 | 32.46 | 70.00 | 4544.4 | 1.00 | 除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15 | 万兴印象商业区C-1-20 | 32.46 | 70.00 | 4544.4 | 1.00 | 除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16 | 万兴印象商业区D-1-10 | 163.87 | 110.00 | 36051.4 | 1.00 | 商业办公 | 1-5年 |
标的17 | 万兴印象商业区D-5-1 | 428.45 | 22.00 | 18851.8 | 1.00 | 除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18 | 万兴印象商业区G-1-1 | 73.05 | 57.00 | 8327.7 | 1.00 | 除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19 | 万兴印象商业区G-1-3 | 93.05 | 70.00 | 13027 | 1.00 | 除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20 | 万兴印象商业区G-1-4 | 51.31 | 70.00 | 7183.4 | 1.00 | 除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21 | 万兴印象商业区G-1-5 | 121.75 | 70.00 | 17045 | 1.00 | 除金银珠宝玉石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22 | 万兴印象商业区G-4-3 | 407.75 | 25.00 | 20387.5 | 1.00 | 除餐饮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23 | 万兴花园庚栋416 | 65.63 | 21.00 | 2756.46 | 1.00 | 除餐饮外的其他业态 | 6个月-5年 |
标的24 | 万兴印象商业区3-2-2 | 107.18 | 25.00 | 5359 | 1.00 | 除餐饮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标的25 | 万兴印象商业区3-1-4 | 79.73 | 75.00 | 11959.5 | 1.00 | 除餐饮外的其他业态 | 1-5年 |
说明:
1.租金第四年上涨1%,即:第四年在第三年基础上上涨1%
2.万兴印象及万兴花园商铺承租二年及以上(含二年),给予壹个月装修期;承租四年及以上(含四年),给予贰个月装修期;承租不足2年的,不给予装修期。
3.上述商铺的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二付三。
4.其他费用说明:万兴印象商铺物业费4元/㎡/月,万兴花园商铺、写字楼物业费2元/㎡/月;水费6.05元/吨,电费0.45元/度起,垃圾清运费餐饮业1.5元/㎡/月,其他业态0.75元/㎡/月。
5.本次公开招租发布方式为:中拍平台发布,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云南拍卖协会官网公告发布,微信朋友圈发布,万兴印象的招商中心和物业公告栏现场张贴招租公告。
6.不接受特定对象报名特定商铺,“特定对象指该商铺的前一期提前退租人”。
7.万兴印象商业区C-1-16、C-1-17、C-1-18、C-1-20、G-1-1、G-1-3、G-1-4、G-1-5、D-1-10商铺餐饮业态优先。万兴印象商业区3-1-2、3-1-3、3-1-5、3-1-6、3-1-7、3-1-8、4-1-1商铺无烟餐饮优先。凡优先业态,则在综合评议时可加5分。
8.不接受上表中拟招租业态以外的业态报名,不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所涉及的高危行业及业态报名;不接受存在以下信息的企业和个人报名: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报名人及或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如成交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求更改业态为招租业态外的,则招租人有权拒绝更改及拒绝签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9.本次公开招租工作由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在“中拍平台”上组织,竞拍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发布房源及公开招租公告→接受报名→组织现场踏勘→资格审查并收取竞拍保证金→竞价→评审→确定承租人发出公开招租确认书→签订合同。
10. 报价须知:
10.1本次公开招租采用增价式竞价方式进行,竞租人可按照加价幅度(或者高于加价幅度)自由出价,当竞价结束后,由出价最高的前2名竞租人进入综合评审,综合评审由出租方根据出价人报名时所提供的相关书面资料,按照《公开招租评审表》中的价格、拟经营业态、拟经营业态品牌、拟经营业态规划等4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审后选定最终承租人,不保证出价最高者为最终承租人。评审过程中,如出现同等得分情况下,则:
(1)在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2)如无在租租户,则由评审小组根据报名资料情况综合推荐最终承租人。
具体详见《公开招租报名表》和《公开招租评审表》。如未中选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收到退还竞租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书面提出异议,招租方在收到未中选人的书面异议后,于10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招租方异议受理电话:0871-63169659。
10.2 如招租期内只征集到一名意向承租人,则直接进入合同洽谈阶段。
10.3 各竞租人需填写《公开招租报名表》并自行提供相关附件,并签字盖章或签字按手印后,于竞价前以PDF文件格式提交给竞价平台。如未提交《公开招租报名表》的竞租人,不得参与竞租。
10.4 综合评审内容见《公开招租评审表》,请竞租人详细阅读了解。竞租报名不接受与公布业态规划不一致的竞租人,不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所涉及的高危行业及业态报名。
10.5 不接受提前退租商户,自退租之日起6个月内报名竞拍对应商铺。
本次公开招租工作计划于2026年7月8日正式发布招租公告,公告期10个工作日,并于2026年7月25日进行竞价及评审。
二、竞价时间:2026年7月25日10:00-11:00时(延时除外);
三、竞价平台:“中拍平台”(网络竞价平台)(电脑端:https://paimai.caa123.org.cn/;手机端:软件商城搜索并下载“中拍平台”或微信扫码下载<二维码附后>)。
四、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与报名时间相同,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五、报名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17:00前拨打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客服电话(号码:18187061917)进行报名登记,可到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万兴印象招商中心(万兴印象4-1-7号商铺)现场咨询、查看标的(9:00-17:00,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方式:
法人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交签字盖章的《公开招租报名表》及相应附件的纸质及PDF格式电子版资料。《公开招租报名表》可到招商中心或指定报名地点领取。
七、竞租保证金:
1、报名须缴纳竞租保证金:见上表;
说明:所缴纳的保证金需与报名登记时的意向竞租房产对应。未缴纳保证金及未提交《公开招租报名表》及相应附件的纸质及PDF格式电子版资料,或者提供资料盖章签字不齐备的意向租户,不得参与竞租。
2、竞租成功,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租金及押金后,我公司接出租方通知,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还(不计息);
3、未竞得标的者,竞租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还(不计息)。
八、竞租保证金缴纳:
账户名称: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三八支行;
账号:2502080009100022124
缴纳方式:2026年7月25日10:00前转账到以上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九、特别说明:
1、本次标的物竞租成功后,由拍卖人支付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
2、附件2评审表中的竞租月均平方米价计算:报价人的承租总金额(计入租金涨幅)÷承租总月÷商铺面积。
3、通过评审小组确定的承租方按出租方的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并通过《成交确认书》换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样本,可在客服中心查阅,凡是参加竞租的客户均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及《租赁合同》内容。
4、若参与竞租的竞租人,不认可其所出价或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承租人放弃承租租赁资产,则其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联系电话: 13888172962(现场客服电话)
0871-65374717(监督电话)
0871-65391913(举报电话)
19387157719(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
云南鑫凯麒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3日
附件:
附件1.《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租物业报名表》
附件2.《公开招租评审表》
附件3.《禁止参与竞租的情形》
附件1
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租报名表
竞租人名称(单位盖章,自然人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自然人):
纳税识别号(企业): |
|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
|
拟租赁期限: |
|
拟竞租物业名称: |
|
拟经营业态 |
|
拟经营业态品牌 | |
拟经营业态规划 | |
其他补充说明:(报价人自行填写,不计入综合评比,不保证进入最终租赁合同。) |
|
报名表附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无营业执照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按手印。
二:公司竞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委托书。
三:拟经营业态、拟经营品牌、拟经营业态规划等内容,除本表内填写外,如有其他资料可另附页作为本表附件,附件需加盖公章。
报名表与相关附件共同制作成PDF文件后于竞价前提交竞价平台,未提供报名表附件:一、二条所要求内容的竞租人不得参与竞价。
说明:
该报名表及相关附件作为综合评审依据,填表人需认真填写,填写不到位或不填写可能导致竞租失败。
拟经营业态与公布业态规划不一致的竞租人不得报名。
表格不够可另附。
附件2
公开招租评审表
序号 | 打分项目 | 评分规则 | 竞租人A | 竞租人B |
1 | 价格部分 满分60分 | 竞租月均平米价最高者得60分,次高者得50分。竞租月均平米价计算:报价人的承租总金额(计入租金涨幅)÷承租总月÷商铺面积 |
|
|
2 | 拟经营业态 满分15分 | 1.该业态符合该商业区商业规划发展需求,得6-10分 2.该业态较符合该商业区商业规划发展需求,得1-5分 该业态符合招租公告中的优先业态,则在1、2项得分基础上加5分。 |
|
|
3 | 拟经营业态品牌 满分15分 | 该品牌知名度高、品牌影响力大、品牌认可度高、门店数量多,得11-15分 该品牌知名度较高、品牌影响力较大、品牌认可度较高、门店数量一般,得6-10分 该品牌知名度一般、品牌影响力一般、品牌认可度一般、门店数量少或没有,得1-5分 |
|
|
4 | 拟经营业态规划 满分10分 | 对业态具有长远发展规划且具有可实施性,得7-10分 对业态具有规划且有一定实施性,得4-6分 对业态规划一般且实施性一般,得1-3分 |
|
|
评委签字: |
|
|
|
|
附件3.禁止参与竞拍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参与资产出租竞拍
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的。
二、承租用途为高危行业的。
三、承租方使用出租资产用途可能影响行业及企业形象的。
四、在原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恶意违约的承租方,禁止其参与公司组织的公开招租活动。
五、所报业态为不支持业态的。
六、未按报名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或者提供资料盖章签字不齐备的。
七、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报名人及或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