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会公告

关于签署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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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5-11 23:46作者:云南省拍卖行业协会


关于签署成交确认书的说明


《拍卖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关于拍卖成交后是否签署成交确认书问题,在我们业内包括中拍协内部,已经争论了很长时间,我们的专家、学者也从法理上做了明确的解释,到目前为止,大家的意见基本上趋于统一。这就是:拍卖成交后,无论如何都要签署成交确认书。
       如果不签署成交确认书,作为我们拍卖企业来说,你就违反了《拍卖法》的规定程序。今后万一发生诉讼的时候,你就缺失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书证材料,这是我要特别提醒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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